“近十年来,全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从零到8县(市)全覆盖,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连续10年达98%以上,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基本保持在100%,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20余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近日召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十年实践新闻发布会,州生态环境局局长张娅介绍了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亮点和经验做法。
近十年来,文山州在夯实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基础、增强执法和审批服务实效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监测能力大幅度的提高。积极地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全州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从零到8县(市)全覆盖,为全州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建成3个水质监测自动站,8县(市)监测站全部通过资质认定并完成标准化验收,新增监测技术人员30余人,新增监测设备500余台(套);辐射监测能力顺利通过CMA资质认定;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套并联网。
执法能力明显地增强。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增加15个执法编制,配齐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设备、无人机、粉尘快速测定仪等各类执法装备615台套,通过实战练兵强化执法能力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步入全省第一方阵,多次在执法大练兵活动中斩获多项第一。
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改进。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提速服务,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应用,全力做好重点项目环评要素保障,一直在优化审批流程,探索便民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许可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40%以内,累计审查规划环评9个,审批建设项目环评6200余个,预期总投资达3000亿元,办理排污许可2000余件,助力全州经济生态协同双赢、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近十年来,文山州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严格管控工业废气排放、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措施,文山州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连续10年达98%以上,蓝天白云成为常态,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不断增强。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加强以普者黑湖、盘龙河为重点的“一湖一河”保护治理。通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工业废水、生活垃圾污水的处理和达标排放监管。重点河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基本保持在100%,18个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300余万城镇和乡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2.29%。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261个“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推动97.8万亩受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完成108.69万吨历史遗留砷渣和3.94万立方米受污染土壤安全处置,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十年来,文山州生态环境系统立足实际攻坚克难、探索创新,倾力推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出台《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文山州落实全方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措施任务清单》等文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扎实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累计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120余项,完成全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千米。在全省率先实施州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与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等地积极探索珠江流域跨州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以补偿机制为抓手逐步推动形成流域生态保护大格局。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8年至今共对45条线索启动索赔程序,累计赔偿金额达540余万元。快速推进水权交易工作,8县(市)均实现水权交易零的突破。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西畴县创成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马关县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砚山县、马关县、丘北县创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