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唐崖水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咸丰县唐崖水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22 16:22:43 来源:ayx爱游戏官网登录

  2024年12月19日,咸丰县水利局根据《咸丰县唐崖水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验收报告表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咸丰县水利局(建筑设计企业)投资2149.66万元在咸丰县唐崖镇新建标准化净水厂1座,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08m2,主要建设内容有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净水规模为2099m3/d,供水规模为1999m3/d,并配套建设原水输水管道14992.58m,净水配水管网20173m(不含入户支管)。项目净水采用“混凝沉淀+超滤+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2022年11月,建筑设计企业委托湖北碳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唐崖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11月26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23号”对该项目下达了批复。2023年1月,咸丰县唐崖水厂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1月,该项目投入试运行。2024年12月1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00U001Z)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项目总投资概算2149.66万元,环保投资概算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7%。项目实际总投资2149.66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2%。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唐崖水厂项目(净水规模为2099m3/d,供水规模为1999m3/d)、原水输水管线km)和净水配水管网(约20.2km)。

  根据现场验收实际建设情况和环评设计资料的对比,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做了相应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2)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经唐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唐崖河。

  (3)变动性质分析:项目废水由直接排放变更为间接排放,排放标准更加严格,属于有利变动。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项目建设雨污分流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唐崖镇雨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水厂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化验室检测废水和生产废水。

  项目生活垃圾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验室废水主要为化验室容器和仪器的洗涤废水,同生活垃圾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处理后的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唐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唐崖镇。项目生产废水大多数来源于絮凝沉淀池排泥废水和滤池反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收集池(100m3)收集沉淀后,输送至配水井全部作为原水利用。

  污泥车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污泥采用密闭车辆及时清运至填埋场。另外,项目采取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周边种植高大乔木、厂区内部道路硬化等措施减少废气污染。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机械噪声,风机、水泵等设备加隔声罩、减震垫、水泵设置在水泵房内,以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态废料主要有脱水污泥、办公生活垃圾等,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各类环保档案由兼职人员来管理,并协调与政府、环保等部门的联系。

  湖北华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数据(湖北华正检字[2024]第1430号)表明: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3、落实环保专员制度,专人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严控含氯消毒物质及实验室药品安全,废渣及废液集中收集安全处理。

  4、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监测频次实时开展自行监测,及时上报年度执行报告。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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