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购项目名称:收购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主动监测体系作业保护服务(碧桂园校园子站)
本次运营保护服务范围为“2024年鹤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主动监测体系作业保护服务”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设备清单如下:
为了确保鹤山市空气质量主动监测体系能接连、有用、稳定地作业,为政府的环境保护作业展开供给科学的决议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653-2013、HJ 654-2013、HJ 655-2013、HJ 656-2013、HJ 93-2013、HJ 193-2013》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有关空气质量主动监测作业的要求,运营方需供给如下的运营技能服务。
1.1 日常保护:包括监测仪器的操作保护、仪器功能测验及校对;运营方应按以下的履行方法来进行无缺的子站日常保护作业;
1.1.1 查看:确保接连主动监测体系的作业状况良好,查看的履行内容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包括站房主体的查看、防水、防雷查看、用电设备设备与照明、空调机、采样体系管路及电源配电箱邻近是否有易燃性物品或杂物等项目查看,以及站内记载文件的保存无缺。
包括联机计算机、程序履行、联机通讯、数据传输和网络化质控渠道、接口设备、数据查看与数据库备份等项目查看。
主动监测体系定时操作保护作业标准程序,包括行前准备作业、子站监测设备查看流程、校对流程、数据收拾与陈述填写等一系列保护保养流程。
保护人员在现场如发现反常状况或子站遭损坏,应立即告诉收购方办理人员,完结子站保护后须向收购方主管人员陈述处理通过。
除定时性的作业保护作业外,当子站仪器产生毛病或监测值有反常景象时,应敏捷进行紧迫修理。
运营方应确保技能服务的质量和作用,搜集的数据满意《环境空气质量衡量原则》(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数据有用性的要求。
运营期满前20日内,运营方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陈述,两边对各子站站房设备和仪器功能进行检验,并经收购方承认后结案。
4. 空气监测子站运营保护质控作业保护要求:包括站房设备查看、常用易耗品及替换查看、子站运作状况查看、仪器校准状况查看、PM10/PM2.5质控查看等。
5.运营承当费用要求:包括一切保护技能人员的服务费用、保护通讯费、交通费、易耗品、标准气体替换、电费、站房空调清洗、辅佐设备保护修理(如稳压电源、机柜等)、配件的修理和替换费、防雷设备年审检测费(不包括站房的场租费、宽带通讯费)。特别阐明:上述电费包括碧桂园校园子站和古劳子站的电费。
6.对供货商运营技能人员资质要求:供货商担任运营的技能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相关常识,了解运营保护的运用技能与服务要求,运维人员需持证上岗(我国环境监测总站制造的证书)并相对固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誉我国”网站(“记载失期被履行人或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或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不处于我国政府收购网(“政府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信息记载”中的制止参与政府收购活动期间;
4、单位担任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直接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与同一包组项下的政府收购活动;
5、为本项目供给全体规划、标准编制或许项目办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货商,不得再参与该收购项目的其他收购活动;
2、报名地址:鹤山市沙坪大街朗和路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3楼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以密封件加盖公章报送。